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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
班主任工作量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时间:2023.07.21浏览:241次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作者:龙超凡 陈华森 李武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泉州市教育局获悉,自2023年春季起,泉州市直中小学校将班主任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提高至1万元;到2025年底前,各县(市、区)力争实现班主任年人均奖励性绩效不低于1万元。

今年,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泉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绩效分配办法,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实行等级差异化发放(优秀等级控制在班主任总数的20%左右),其中优秀等级为1.2万元,良好等级为1万元,合格等级为0.8万元,不合格等级不予发放。

该《意见》强调,各学校要关心班主任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厘清班主任工作职能职责,将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合理安排班主任的教学任务,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要通过创设名优班主任工作室,开展经常性的班主任工作专题研讨、班主任岗位练兵等活动,促进班主任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该《意见》规定,各地各校要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把承担完成学校班主任工作任务的年限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基本条件之一,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应优先考虑优秀班主任,在评优评先、进修深造等方面应向班主任工作业绩突出和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倾斜。

福建师范大学泉州附属中学校长郑忠盛认为,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性,对学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精细化管理起到重要指导作用,能有效吸纳优秀教师进入班主任队伍,提升班主任职业成就感与幸福感,使班主任能全身心投入立德树人工作。

“有了政策支持,班主任群体就有了扎根、生长的沃土,就能培育出一支有爱心、有责任心的班主任队伍,让每一朵小花都能在阳光下温情绽放。”当过多年班主任的泉州市晋光小学教师谢沈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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